关于启动“通用基础学科升级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张强发布时间:2019-05-15浏览次数:1859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强化、拓展、升级”的学科发展顶层设计,根据新学期工作会议部署及《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现决定启动“通用基础学科升级计划”,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面向学科

该计划重点面向学校理工基础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等通用基础学科(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力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海洋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光学工程、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体育学等。

二、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分层建设、彰显特色”的原则,支持不同类型学科差异化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建立完善学科动态调整机制和退出机制。引导通用基础学科围绕学科前沿,支撑“双一流”建设,服务国家、行业和区域需求,凝练学科方向、培育学科团队,破瓶颈、补短板,实现学科水平整体提升。

三、立项、管理运行及验收

“通用基础学科升级计划”按照“目标定任务、任务定资源、绩效定地位”的要求,遴选部分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建设期3年。

1.申报

由各相关单位、学科组织填写《“通用基础学科升级计划”任务书》(见附件),学校根据资金情况、学科拟定的目标任务情况等择优立项。

各相关单位、学科应认真凝练学科方向,组织骨干团队,积极承担学科项目,各一级学科的重点方向应在3个左右,原则上不超过5个。

2.管理及运行

为实施“精准管理、精准服务”,明确“责权利”,学校对每个立项建设学科均实行项目制管理,各学科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学校将与各学科签订目标任务书。

3.任务及考核指标

学校从团队建设、高端人才、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奖励、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等指标方面对立项建设学科进行任务考核。

4.经费额度及使用

学校在3年建设期内,每年对每个立项建设学科进行持续支持,具体额度视学校财力和绩效进行动态调整。经费按年度分期拨付,经费可用于学科平台建设、团队建设等,具体要求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5.考核及验收

学校对立项建设学科进行中期考核与期末验收,中期考核在立项一年后进行,对中期考核不合格、学科发展潜力不足或者经费使用出现问题者,停止资助;期末,采取相对灵活的考核验收办法,实行“一票优秀制”,在某单项指标取得重大突破(例如:获得国家科技奖),视为完成建设任务,考核优秀。对中期考核与期末验收不合格者,视情况终止项目或取消下一轮学科建设项目立项资格。

四、组织实施

1.材料报送

各学科于526日前将任务书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行政楼10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iansheng@upc.edu.cnyangzheng@upc.edu.cn

联系人:王建升,电话:86983097;杨政,电话:86981765

2.学校评审

学校拟于5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通用基础学科升级计划”任务书.docx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