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
(1)参评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决策咨询工作成果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聚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取得重要经济社会效益。
(2)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文件,均不属于评奖范围。
(3)在职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申报决策咨询奖,编制在高校的,其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2.奖项设置和奖金数额
(1)决策咨询奖设两类奖项:突出贡献奖和研究成果奖。
(2)突出贡献奖,每届不超过3个(可以空缺),奖励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3)研究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根据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对决策的参考作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每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15个、25个、30个。
(4)奖金数额:突出贡献奖3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人民币。
3.评选标准
(1)突出贡献奖:申报人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牵头完成的决策咨询工作成果,须获得3项以上(含3项)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一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委、省政府文件。
(3)二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或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4)三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直部门文件。
4.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决策咨询奖申报表(见附件);
(3)相关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报告;
(4)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省直厅级以上(含省直厅级)党政部门应用转化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时间要求
9月23日前,各单位将排序后的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份交至办公楼10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angbinfei@upc.edu.cn。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斌飞、刘培勇,联系电话:86983039、86983865。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突出贡献奖).doc
附件3: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研究成果奖).doc
服务山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